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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尺谱
发布日期:2013-6-8 20:03:13 浏览次数:  来源:本站


 工尺谱简介  工尺谱是中国民间传统记谱法之一。因用工、尺等字记写唱名而得名。它与许多重要的民族乐器的指法和宫调系统紧密联系,在民间的歌曲、曲艺、戏曲、器乐中应用很广泛。
工尺谱最初可能是由管乐器的指法符号演化而成,由于它流传的时期、地区、乐种不同,因而所用音字、字体、宫音位置、
唱名法等各有差异。近代常见的工尺谱,一般用合、四、一、上、尺、工、凡、六、五、乙等字样作为表示音高(同时也是唱名)的基本符号,可相当于sol、la、si、do、re、mi、fa(或升Fa)、sol、la、si。同音名高八度,则可将谱字末笔向上挑,或加偏旁亻,如上字的高八度写作上或仩。反之,同音名低八度,则可将谱字的末笔向下撇,如凡、工等。若高两个八度则末笔双挑或加偏旁彳,如上。若低两个八度则末笔双撇,如上。

节奏符号

   工尺谱的节奏符号称为板眼。一般板代表强拍,眼代表弱拍,共有散板、流水板、一板一眼、一板三眼、加赠板的一板三眼等形式。散板就是自由节奏;流水板是每拍都用板来记写,一般是1/4的节奏,有实板与腰板两种形式:实板是指与乐音同时打下的板,腰板则是在乐音发出前或后打下的板;一板一眼就是一个板与一个眼合成2/4的节拍;一板三眼就是一个板和三个眼合成的4/4节拍;加赠板的一板三眼,只有在昆曲的南曲中才有,大致相当于4/2节拍。

工尺谱的历史

  工尺谱历史悠久,唐代即已使用燕乐半字谱,如敦煌千佛洞发现的后唐明宗长兴四年(933)写本《唐人大曲谱》。至宋代即为俗字谱,如张炎《词源》中所记的谱字,姜夔《白石道人歌曲》的旁谱、陈元靓《事林广记》中的管色谱等。一直发展到明、清通行的工尺谱。   这种记谱法到清乾、嘉年间,出现一种用工尺谱记写的管弦乐合奏总谱——《弦索备考》即《弦索十三套》。   近代常见的工尺谱,一般用“合、四、一、上、尺、工、凡、六、五、乙”等字样作为表示音高(同时也是唱名)的基本符号〔可等于sol、la、si、do、re、mi、fa(或升fa)、sol、la、si〕,如表示比“乙”更高的音,则在“尺、工”等字的左旁加“亻”号;如表示比“合”更低的音,则在“工、尺”等字的末笔曳尾。

几种工尺谱字的对照表

  尺谱用 “丶”或 “×、-”或“□、○、●、△、”等作为节拍符号,也就是板眼符号。工尺谱的记写格式,通常用竖行从右至左记写,板眼符号记在工尺字的右边。每句的末尾用空位表示。如:   上、上、   工。工 工、   尺 尺。工   上、 四。   四 工、 尺   合。工 上、   四。合。   尺 四   上、上、   合。四。   四 上   对一些声乐曲,其工尺字也有用斜行记写的,称为“□衣式工尺谱”。如: 工尺谱的调号,有“上字调、尺字调、小工调、凡   字调、六字调、五字调、乙字调” 7种(见工尺七调)。

工尺谱的调性标记

  工尺谱中的调性标记,数十年前和现行的已经大不相同,为了正确了解各种调名所代表的调的高度,现将数十年前流行的调名、现在流行的调名和国际通用调名的音高关系列表如下:   现在流行的调名 数十年前流行的调名 国际通用调名   小 工 调 小工调(乙字调) D 调   乙 字 调 凡 字 调 A 调   凡 字 调 上 字 调 降E 调   上 字 调 六 字 调 降B 调   六 字 调 尺 字 调 F 调   尺 字 调 四字调(五字调) C 调   正宫调(五字调)正 宫 调 G 调

特点

  现行工尺谱的调的名称及调的关系,是以小工调为基础,以工音为关键来确定的。例如某调的工音相当于小工调的六字,便称为六字调,某调的工音相当于小工调的尺字,便称为尺字调。也就是说:以小工调的六字为工,便叫做六字调,以小工调的尺字为工,就叫做尺字调,余类推。   在民间还有以笛上的按孔或开孔的数目作为调名的。如三眼调、两眼调等。   工尺谱中的强弱记号、反复记号表情记号、速度记号等,都是用文字来标记的。有的记在工尺音字的左侧,有的记在板眼符号的右侧,也有的记在工尺音字的行间。   最后谈谈工尺谱译简谱的问题。   将工尺谱译成简谱,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。前面已经讲过:由于时代、地区的不同,工尺谱有着各种各样的写法和读法,因此,译谱时便不能简单化。例如,五台山僧寺中所流传的宋朝乐谱中,《八板儿》(即《老六板》或《老八板》 )的开头一句,记作“一一工四合”,其实就是全国通行工尺谱中的“工工四尺上”,译成简谱便是“3 3 6 2 1”。也就是说,译前者要以“合”为“1”,而后者则以“上”为“1”。这是由于新、古音阶的不同而产生的。   有时为了乐器演奏上的方便,许多工尺谱是采用移调记写的。譬如把正工调的谱翻成小工调记写,即把原来的“上尺工”写成“凡六五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译成简谱时便不能译作“4 5 6”,而应译成“1 2 3”。   总之,在进行译谱时,一定要经过仔细的研究、分析,确定其调性,辨别其音的高低关系,这样译写的乐谱才能求得准确。

意义

  工尺谱是为中国所特有的记谱方法。在民间流传甚广。直到今天许多老艺人还是习惯用工尺谱来演唱或记谱。在研究整理民族音乐遗产、向民间音乐学习方面,它仍有着积极的特殊的意义。   工尺谱系何时开始创用,已很难考查。根据历史记载,古代对工尺谱各音的写法与今天通用的写法也颇不一致。中国各地所流行的工尺谱,在写法上和读法上也仍然大不相同。   详尽地、系统地研究工尺谱,是个专门的学问,也是一件艰巨而复杂的工作。这里所介绍的仅是这方面的一般常识。   工尺谱在传统写法上是由右而左作直行书写的,也有以简谱的形式横行书写的。   在工尺谱中,音的高低是用“上尺工凡六五乙”七个汉字及其变体来标记的。根据一般的唱法,它的音高关系与简谱的1 2 3 4 5 6 7相同。即工凡、乙(亻上)之间为半音,其他相邻两音之间为全音。   工尺谱中音的长短是用板眼符号(记在每拍的第一个音的右侧。、或×代表板,·或о代表眼。)、每拍中所包含的字数、字体的大小、字与字之间的距离来表示的。   如果一个音的时值超过一拍以上时,那末就在这个字的下面加一直线。直线所占的时间根据音的长短标记的总原则。   在工尺谱的直行书写中,除了以上所讲的音值标记外,往往还在字的左侧或右侧加用纵线来表示。纵线的记写和意义与简谱音符下的横线相同。   一拍内包括六七个以上的字或节奏较复杂时,大都用加赠板(拍的细分)的方法来记写。   在工尺谱中,乐句与乐句之间常留有一定空隙,以表示乐句的划分。乐段的标记则有两种方法:一种是段与段之间留有较大的空隙,一种是分段记写。   在工尺谱中,音的休止叫做歇板和歇眼。歇板和歇眼的记法有两种:一种是在歇板或歇眼处写一“勺”字,而在这个“勺”字的右侧注明板或眼的符号;一种是在歇板或歇眼处留出一定的空隙,在这个空隙的右侧,即记板眼符号的地方,记以歇板或歇眼符号。歇板符号用“棥被颉啊痢崩幢硎荆鄯庞谩皲”或“△”来标记。   上面所讲的歇板和歇眼的写法,都是表示一拍开始时的休止,但在旋律进行中,往往不是在一拍的开始处休止,在这种情况下,比较清楚的写法是在休止的地方写上一个“勺”字。   如果要在一拍半的音后面休止半拍时,一般都用歇眼符号“△”写在板的符号“×”的下面来表示。

实例

  紫竹调:   六工六,五五六,   工五六工尺上尺,   六工六,尺工尺,   四尺上四火,工六五五六,   工六五工六,六工六,五五六,   工尺上工尺,四上乙四火,工尺上工尺,四上乙四火。   苏武牧羊:   六五六工尺,五六上工尺,   六工尺上工尺,四上乙四火,   五六上工尺工,六尺工六上,   六尺工六上,六五上五六,   六五上上五上五,六工六五一六。   工尺谱与简谱对照   火-5 四-6 乙-7 上-1 尺-2 工-3 凡-4 六-5 五-6

有关简谱

  简谱是记谱法一种。由于它简单明了、通俗易懂,在记谱、读谱上有很大的方便,因此在中国广泛流传。   简谱有它的优点,但也有它的缺点。例如记合奏合唱,它就不象五线谱在视觉上那么清楚,而记钢琴谱几乎是不可能的。过去有人认为简谱简单、不科学,因而否定了简谱在现实音乐生活中的重要作用,那是错误的。应该承认:简谱对音乐的普及和推广,作出了重大的贡献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,简谱将会继续发挥它的积极作用,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服务。      简谱的创造和发展过程,因为缺乏有关的材料,还不能作准确的介绍。法国的加林(1786-1821)和舍维(1804-1864);英国的格兰威尔(1785-1867)和葛尔文(1816-1880),在简谱体系方面,都曾作过研究和整理。中国的简谱是由日本传来的。这种体系与舍维的体系已有所不同。按照舍维体系,八分音符和十六分音符的短线,都加在音符的上方。   然而日本的简谱到了中国,特别是解放后十年来,又起了许多变化和发展,现在只将现行的简谱作如下的简单介绍。   在简谱体系中,音的相对高度暖和七个阿拉伯数字来表示的。这几个音的相互关系,除3 4、7 i 半音外,其他全为全音。   工尺谱历史悠久,唐代即已使用燕乐半字谱,如敦煌千佛洞发现的后唐明宗长兴四年(933)写本《唐人大曲谱》。至宋代即为俗字谱,如张炎《词源》中所记的谱字,姜夔《白石道人歌曲》的旁谱、陈元靓《事林广记》中的管色谱等。一直发展到明、清通行的工尺谱。   这种记谱法到清乾、嘉庆年间,出现一种用工尺谱记写的管弦乐合奏总谱——《弦索备考》即《弦索十三套》。   近代常见的工尺谱,一般用“合、四、一、上、尺、工、凡、六、五、乙”等字样作为表示音高(同时也是唱名)的基本符号〔可等于sol、la、si、do、re、mi、fa(或升fa)、sol、la、si〕,如表示比“乙”更高的音,则在“尺、工”等字的左旁加“亻”号;如表示比“合”更低的音,则在“工、尺”等字的末笔曳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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